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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购双方达成的口头约定是否有效呢?

更新时间:2023-02-22

张仲豪

豪仕供应链职业技能体系创始人

原美赞臣中国公司供应链总监

美国密歇根州立大学硕士


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。
某家公司的采购部我们叫甲方与供应商就是乙方达成口头协议。由乙方在半年之内供应甲方50吨钢材。并实施了第一次交易。三个月后,钢材价格大涨。乙方以原定钢材价格过低为由要求加价。并提出,如果甲方表示同意,双方立刻补签一个书面合同,否则乙方将以口头协议无效为由将不再供货。那甲方肯定表示反对,并声称如乙方到期不履行口头协议,将向法院起诉。
那么这个案例如果真的上告到法院,那法官会怎么判呢?法官要判断一个核心要点就是这个口头协议是否真实存在?在刚才这个案例当中显然存在,因为他已经送了第一批货,而且都有证据证明。如果是这样的话,法官肯定判这次口头协议有效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里面明文规定。合同有三种形式,书面形式口头形式,还有一个叫既定事实。所以各位一定要记住。口头约定或者口头协议是有效的。核心的要点是如何能证明曾经存在过这个口头约定。证据是什么?这才是我们采购方要关注的重点。
各位如果对这个话题感兴趣,请关注我相关的课程,以了解详细的内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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